當前位置:住在九江網 置業(yè)指南正文

發(fā)房產證無益于解決“三農”問題

2011-03-09 10:44:45 來源:紅網 【 瀏覽字號:

    近日在參加全國政協分組討論時,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建議國家應該對農村的住房制度進行改革,給農民發(fā)房產證。(3月7日《山東商報》)

    此言一出,即引發(fā)了各方的爭論和質疑。至于為何要提出給農民發(fā)房產證呢,厲教授給出的解釋是:“(發(fā)了房產證后)讓他們出租或者轉讓,增加他們的財產性收入。從另一個方面講,農民有錢了,又可以進一步擴大內需。”不言而喻,在厲教授看來,房產證就好比一條扁擔,只要往農民身上一橫,就能立馬挑起兩頭,既能幫農民發(fā)家致富,又能為國家排難解憂。

    但是,倘若真給農民發(fā)了房產證,其是否就能深受其益呢?按厲教授的說法,“農村是集體用地,房子沒有產權證,這樣就不能抵押、轉讓,甚至連出租都有困難。”言外之意,現在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似乎已經不合時宜,甚至成了束縛農村經濟發(fā)展的一大桎梏;反之,若是作一下變革,讓集體用地真正成農民的私產(發(fā)房產證),農民就可以通過房產的上市流通來獲利。從目前的情況來看,其所言不虛?,F在許多農村地區(qū)都存在融資難的問題,也有部分農民正因為急于用錢或是進城務工打算轉讓宅基地,還有一些城里的人想住到農村去。因此,按厲教授的建議,農民們確實可以通過抵押房產來獲得小額貸款,或是通過轉讓自己的老宅子來解燃眉之急,當然興許還能增加一點所謂的財產性收入。

    然厲教授有所不知,農民們走出這一步后,得到的僅是一時之利,失去的卻是一個將來的退避之舍和長久的生存之基。因為,給農民發(fā)房產證即意味著農村的宅基地要一改原來的集體建設用地性質,從此被打上市場化、商業(yè)化的標記。眾所周知,耕田刨地是農民的專長,但商業(yè)化運作不是其優(yōu)勢。換言之,農民將房產抵押、轉讓之后,最終會“流轉”到誰手里呢?當然是那些擅長炒買炒賣的商賈之人。如此一來,農村豈不就成了開發(fā)商的天堂。屆時,就會有成群結隊的富商下鄉(xiāng)建洋樓蓋別墅,希望的田野上就會奔跑著前來拆遷的推土機??上攵瑑A巢之下豈有完卵,中央死守了多年的那條“十八億畝耕地紅線”即會在一夜之間被棄如敝屣?;蛟S若干年后,像厲教授這樣的杖朝之人可以安心地神游仙鄉(xiāng),但農民兄弟的子孫后代怎么辦呢?

    簡言之,給農民發(fā)房產證,看似在為農民謀福祉,實則是想打農村集體用地的主意,這有違中國農村的歷史現實,也不符合農民的長遠利益?;蛟S我們的農民兄弟還一時搞不懂何為“財產性收入”,但他們深知土地對于子孫后代的意義。但愿我們的經濟學家們今后能不恥下問,向那些失地農民和拆遷上訪戶學一點簡單的道理。

    此外,給農民發(fā)房產證后是否又能真如厲教授所言,“可以進一步擴大內需”呢?這似乎文不對題。同農村的融資難與農民的房產證毫無干系一樣,當前我國內需不足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農民的收入不足,而在于國民收入分配嚴重失衡,以至于奢侈品消費畸高,中低檔消費增長乏力。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日前曾表示:我們國內高檔消費品去年增長了23%,而且在境外消費高檔品的人群增長了30%,預計我國對高檔消費品的需求現在處于世界第二位。由此可見,不解決好切蛋糕的問題,不加大對農村的幫扶,不提高農民的經營性收入,想靠一紙房產證來擴大內需無異于癡人說夢。

    好在與厲教授的建議相比,這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“三農”問題的表述倒是全面具體,切合實際。報告中提出:要加大“三農”投入,完善強農惠農政策;加大政策性金融對“三農”的支持力度;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,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;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,大興水利等等,都是意有所指且一一切中時弊??梢姡醒胧窃诎?ldquo;三農”問題當作一個系統(tǒng)工程,并旨在通過建立一系列長效機制來加以解決;而非我們的某些經濟學家一樣,唯眼前的GDP是從,只知道想方設法賣地皮。

    總言之,在“三農”問題上容不得信口開河或是出餿主意,也容不得惺惺作態(tài)地閑情偶爾寄。如上所述,像發(fā)房產證這樣的短期行為不符合農民的長遠利益,也無益于從根本上解決“三農”問題,相反只會削弱農業(yè)的基礎地位,甚至會葬送我們黨的執(zhí)政興國之基。

住在九江網官方微信
重要提示:
1、本頁面內容,旨在為滿足廣大用戶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,并非廣告服務性信息。頁面所載內容不代表本網站之觀點或意見,僅供用戶參考和借鑒,最終以開發(fā)商實際公示為準。商品房預售須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,用戶在購房時需慎重查驗開發(fā)商的證件信息。本頁面所提到房屋面積如無特別標示,均指建筑面積。
2、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住在九江網”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住在九江網,歡迎轉載。但應注明“來源:住在九江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3、本網轉載內容均注明出處,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。
4、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,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。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(fā)布,可與本網聯系,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。

推薦樓盤